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经研究定于11月5日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5日(星期四) 14:00
二、地点: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三、参加人员:全体党委委员,全体支部书记,全体教工支部纪检委员,保障服务部相关人员。
四、其他事项
1.活动当天乘坐学院班车往返,请相关人员12:50在综合楼前停车场集合上车,活动结束乘坐班车返回学院。
2.请相关人员当日戴好口罩,佩戴党员徽章,并带好身份证件。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11月3日17:00前向党委办公室(朱江:66873502)报备。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