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纪委,今天是:

关于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文章来源:苏州城市学院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593

各党支部、各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持之以恒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现将有关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

中秋节、国庆节“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又正值学生返校,加之部分地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局势依然复杂,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党支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面从严、毫不松懈。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二、明确纪律要求,严格监督管理

各党支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教育系统关于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的新规定、新要求,明确纪律要求,严守行为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的行为。

三、从严执纪问责,精准纠治“四风”

按照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要求,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抓住“关键少数”,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单位,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确保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各党支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以及市纪委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对“四风”问题,也可使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

 附件:

市纪委关于对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pdf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