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校纪委第二次全委(扩大)会在综合楼大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萍主持,校纪委委员以及纪委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李萍领学了党中央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学习了《苏州城市学院纪委委员职责》,对纪委委员联系院级单位进行了分工。
会议审议了《苏州城市学院纪检监察体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州城市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州城市学院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纪委副书记袁昌兵对制度的起草作了详细说明,并通报校纪委近阶段主要工作,纪委委员结合相关文件提出针对性建议。
李萍对校纪委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政治站位,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贯穿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主题。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从严治党、教育科技人才特别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方面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二是聚焦学校首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强化监督力度,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见行见效。要坚决履行政治监督首要职责,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进日常监督精细化。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时了解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委委员所联系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廉洁城院”建设常态化开展,努力推动党的二十大重大战略部署转化为工作思路,细化为工作举措,实化为当下行动。三是聚焦纪委委员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纪检委员要充分认识把握自身的工作职责,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练就斗争本领,以坚强党性履行职责,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增强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效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学校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