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同监督工作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将召开协同监督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综合楼312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李萍;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审计处、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党委保卫部(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部门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审议《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协同监督工作方案(草案)》;
2.领导讲话。
纪委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