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苏州城市学院协同监督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在综合楼312举行。各协同监督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纪委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萍主持。
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兼)袁昌兵汇报了我校协同监督工作准备情况,解读了《2024年度协同监督工作手册》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协同监督工作方案(草案)》等有关材料。
李萍就做好2024年度协同监督工作,向各协同监督成员单位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协同监督工作。我校开展协同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加强监督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发现问题、规范工作、调整偏差,提升我校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校成效,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协同监督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协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把握工作特色,规范运用协同监督方式。我校协同监督工作有着鲜明的协同监督特色,无论从内容的确定还是工作方式,都充分体现了较强的严肃性与协同性,各协同监督成员单位要充分把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工作特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工作原则,推动我校进一步优化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要严把工作职责,提升协同监督质效。各协同监督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2024年度协同监督工作手册》的要求,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注重协作配合,增强监督合力,突出结果导向,深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动各被监督单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此次协同监督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