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纪委,今天是:

严守组织纪律 践行民主集中——招生就业处党支部开展党规党纪学习主题党日活动

文章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24-05-16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招生就业处党支部于5月6日下午在尊师楼100-Z104室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宋丹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宋丹首先带领大家一起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着重关注新旧《条例》的变化之处,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随后,宋丹重点领学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内容从第七十七条到九十三条,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她指出,作为党员要严守党纪红线,筑牢底线意识,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最后,结合《条例》内容,宋丹就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践行组织纪律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学习,做到深学细悟学、新旧对照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加强党性修养、遵守组织制度、执行组织纪律,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在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招生纪律、强化廉洁意识。通过梳理、排查招生录取工作风险点,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定,确保考生录取数据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作风,为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招就力量。

 

(招生就业处党支部)